(一九五一年二月)
一切较长的文电,均应开门见山,首先提出要点,即于 开端处,先用极简要文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现在新闻学 上称为“导语”,亦即中国古人所谓“立片言以居要,乃一 篇之警策”〔1〕),唤起阅者注意,使阅者脑子里先得一个 总概念,不得不继续看下去。
但压缩是指分清条理,去掉空话,并不是说可以省略必 不可少的词类,可以违背文法,也不是说可以不顾文字的形 象性和鲜明性。有些写得好的报告,虽然篇幅颇长,却能引 人阅读,使人不厌其长。有些写得不好的报告,虽然篇幅不 长,却使人难看。这里的区别就在是否有条理,是否说空话 和是否合文法。
为求确实生效起见,中央责成中央办公厅及各中央局办 公机关,按照本指示所提出的各项标准〔2〕,在一九五一年 四月底,将本年度一月至四月份收受文电分别作第一次检查, 对执行得好的机关予以通报表扬,对执行得不好的予以通报 批评。以后每四个月作一次检查,一九五一年共作三次检查, 年终一次为一年的总检查。每次均须写出总结,经中央审定, 通报全党各主要领导机关。 中央认为此种文字缺点的纠正,将使我们同志的头脑趋 于精密,工作效能有所提高,故须予以重视,对已存缺点认 真地加以改革。在对同志们进行教育时,应选择几篇大体上 合于上述标准的文件,作为范例,使人们阅读,并有人给以 讲解,这是进行教育时的一个有效的办法。
根据手稿刊印。
* 这是毛泽东在审定《中共中央关于纠正电报、报告、 指示、决定等文字缺点的指示》时加写的几段话。
注 释
〔1〕引自陆机《文赋》。陆机(二六一——三○三),晋 朝文学家,他的《文赋》在我国文艺理论的发展上有一定的 贡献。 〔2〕指《中共中央关于纠正电报、报告、指示、决定等 文字缺点的指示》中规定的纠正办法和要求。这个指示指出: “现在党政军来往电报及其他报告、指示、决定等文件,写 得好的,确实不少。这些电报或文件,写得清楚明确,生动 活泼,使人便于阅读,发生极大效力。但同时尚有许多文电, 在文字上存在着严重缺点,必须予以纠正。这些缺点之最常 见者,有滥用省略、句法不全、交代不明、眉目不清、篇幅 冗长五类。”针对这些文字缺点,指示分别规定了纠正办法: (一) 对人名、地名、年月日、机关名、事物名,应写完全, 不得滥用省略或简称。(二)电报文句虽应力求简洁,但不得 违背文法;信件和公布的文件,不但文字应当完全,标点亦 须正确。(三)每件事都要交代六个“什么”,即什么事、什 么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样子、什么原故。(四)纠 正眉目不清的现象,要按照条理,分清层次,标明段落。(五) 认真压缩文字,避免冗长等等。 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发文时,加上按语说:“中央这个指 示所指出的文字缺点,在报纸、刊物及其他出版物中也都存 在。全国报纸应当按照这个指示的精神发表纠正各种文字缺 点的文章,以引起党内外的普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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