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六月——八月)
一
各地领导机关(包括中央局、区党委两级)对于报纸、通 讯社等极端重要的宣传机关放弃领导责任,或者虽未放弃领 导,但是抓得不紧,听任许多错误观点广泛流行,宣传工作 极不严肃。此种状况,必须坚决改正。改正方法之一,是中 央局(分局)及区党委(省委)对于自己的报纸,必须于每天出 版之前,由一个完全懂得党的正确路线和正确政策的同志, 将大样看一遍,改正错误观点,然后出版。各地领导同志, 必须以严肃的科学的态度对待宣传工作。
(六月三日)
二
各地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中央的路线和政策,并不得 在宣传中将中央和受中央委托执行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 的机关(即各中央局、分局、军委分会和前委会)相平列。相 反地,必须公开向党内外声明,各受中央委托的机关是执行 中央的路线、政策和任务的。各中央局、分局、军委分会及 前委会在发出自己的决议、指示、命令和训令时,亦必须注 意到此点,不得将自己和中央相平列,甚或向党内军内将自 己造成高出中央的影响。
(八月二十八日)
根据手稿刊印。
* 本篇第一部分是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转发的华东局来 电《华东近一年来办报情形》上写的一段批语;第 二部分是他在中共中央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的决定起 草过程中加写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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