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
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的信件
和对决议草案的修改〔1〕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
一
少奇、小平〔2〕同志:
送上《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十
三份,请予审阅处理。这个文件是陈伯达、柯庆施〔3〕和我
三人讨论、由陈伯达执笔写成的,因为时间匆促,来不及
过细修改。陈伯达可于十八日或十九日飞回,可以帮助你
们再加斟酌。这个问题,因为各省市委缺乏思想准备,似
以作为草案于这次会后先行发出,待明春开中央全会时再
行通过,较为适宜〔4〕。因为是一个大问题,故以全会决议
的形式为好。这些,统请政治局加以酌定。我准备日内回
京参加这次会议的末尾一、二天。
农业合作化的情况,根本好转,估计明年一年,即可
达到全国基本上初级合作化,即达到百分之八十到九十的
农户入社,大大有利于农业生产。为了商量这个问题,附
带也谈一下工商业改造的问题,我召集了九个省的书记在
这里开会一二天,情况容面报。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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