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文件集
序言稿的批语和修改〔1〕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一
胡乔木〔2〕同志:
此件〔3〕可用。即送刘、周、陈、彭真〔4〕阅后,由你处
理。
毛 泽 东
十二月廿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一九五五年十月以后,全国农业合作化的潮流是这样
地勇往直前,以至一再地超过了任何最乐观的估计。成万
万的农民涌进合作社,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到一九五五年十
二月下旬,已经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全
国农村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到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就可
以实现。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到全社会主义的转化,也可
以提前在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年完成。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已编入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一九五六
年一月十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
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
议(扩大)文件集》。
注 释
〔1〕 本篇(二)是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文
件集序言稿时改写的一段话,文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写和
改写的。
〔2〕 胡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毛泽东的秘书。
〔3〕 指胡乔木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六日代中共中央办公厅起草
的《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扩大)文件
集》序言稿。
〔4〕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陈,指陈云,当时任中
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
候补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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