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
指示草案的批语和修改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一
刘、周、陈、彭真、胡乔木〔1〕即阅,于本日阅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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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昆〔2〕于本日晚上发出。另印如前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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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文件可用。作了一些修改〔3〕。最大的缺点是不通
俗,只好将来再修改。
毛 泽 东
十二月十六日四时
根据手稿刊印。
二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
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各党组,总政治部:
现将《中共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草案》发给
你们。请你们在准备召开的会议上加以讨论,征求意见,于
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以前将应修改之点电告中央为盼。
中 央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三
这个草案发给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征求意见,然
后在中央准备召集于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开会的会议上再
征求意见,加以修改,最后确定。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四
对于只有严重错误思想、甚至反动思想、而没有反革
命行为的高级知识分子,不应该将他们作为反革命分子对
待;而应该采取严肃批评和耐心教育的方针,使他们逐步
地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对于这种人,应该给以充分的
时间,耐心等待他们的进步。
五
为了改善对于知识分子的使用,进一步地进行对于知
识分子的改造,大批地培养知识分子,以加速我国科学文
化事业的发展,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六
过去六年中,各地党组织都没有注意吸收甚至拒绝吸
收高级知识分子入党,这是不对的,这是一种关门主义的
倾向。这种倾向必须纠正。中央组织部应当负责订出在高
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年度计划和几年计划。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注 释
〔1〕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陈,指陈云,当时任中
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
候补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胡
乔木,当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毛泽东的秘书。
〔2〕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办公
厅主任。
〔3〕 见本篇(三)至(六),文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东加
写和改写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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