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月)
一
刘、周、陈、邓、彭真〔2〕阅,退毛。
章乃器的信〔3〕。
毛 泽 东
十月十九日
陆定一、陈伯达〔4〕阅,退毛。
根据手稿刊印。
二
此信的主要目的在这一段,意思是说,我们对资产阶级
的清规戒律太多了。〔5〕
三
周、陈、彭真、李维汉、徐冰〔6〕阅,退毛。
章乃器的信〔7〕,值得一看。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四
乃器部长:
前后两信均已收到阅悉。感谢通知我这些情状和你的
意见。干部中的片面观点总是会有的,问题是好好帮助他们
学会实事求是全面分析的方法。附件〔8〕还来不及看,待看
后奉还。
祝好!
毛 泽 东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已编入《毛泽东
书信选集》。
注 释
〔1〕 章乃器,当时任中国民主建国会副主任委员、粮食部部
长。
〔2〕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陈,指陈云,当时任中共中央
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邓,指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
国务院副总理。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全国人大常
委会副委员长。
〔3〕 指章乃器一九五五年十月十八日给毛泽东的信。信中谈
了他学习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的体会。
〔4〕 陆定一,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陈伯达,当时任中
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5〕 这个批语是针对章乃器一九五五年十月十八日给毛泽东
信的最后一段写的。信中说:“最后,提出一点建议:应该号召搞宣教
工作的人们学习一些巴甫洛夫的基础知识,让他们从那里找到‘与
人为善’和‘循循善诱’的科学根据,从而减少清规和戒律;同时还可
以帮助他们正确地划清唯物和唯心的界限,以至更好地掌握辩证法
则。”
〔6〕 周,指周恩来。陈,指陈云。李维汉,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
部部长。徐冰,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7〕 指章乃器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七日给毛泽东的信。信中
说,我前些时向您反映的民建郑州市分会说当地私营工厂百分之百
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不准确,这是由于写稿人和签发人对社会主义改
造事业的热爱有欠缺,和对违法和不违法界限不清造成的。信中还
说,下面有很多人在那里随便立法,他们提出的对工商界的要求,比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企业的要求都高,如按这些要求衡量,我们粮食
部也是违法的。
〔8〕 指章乃器在一九五五年十月二十七日给毛泽东的信后附
的关于教条主义在民主党派中的表现的专题反映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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