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浙江省委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
的批语和复电
(一九五五年九月八日)
一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现将浙江省委一九五五年八月十五日关于农业合作化
问题的报告〔1〕,发给你们参考。中央认为浙江省委的方针
是正确的。浙江省委对于今春“坚决收缩”的错误方针所
做的批评也是正确的。因为这个错误方针是由中央农村工
作部向浙江省委建议的,因此应由中央农村工作部负主要
责任。〔2〕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同志现在也已经认识了自己的
这个错误,并且已经做了自我批评。
中 央
一九五五年九月八日
二
浙江省委:
你们八月十五日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已经收
到,中央认为是正确的,并发给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参考。
这里再说两点:(一)报告第六页第一行“唯心主义”,应改为
“主观主义”;报告第九页第十一行“深入地批判与克服代表
富裕农民的思想”一句,应改为“深入地批判与克服代表资
产阶级的思想以及代表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思
想”。(二)同意你们将这个报告发到支部。
中 央
一九五五年九月八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中共浙江省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对浙江省农业合作
化工作的检查。浙江省四年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
的,但一九五五年四月采取“坚决收缩”的方针是错误的。当时的错
误思想是:(一)认为“合作化发展太快了”,“这样快的发展,是超越
了群众的觉悟水平,是造成农村紧张形势的根源;如不赶快下马,就
有破坏工农联盟的危险”。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夸大了当时合作社内
部存在的问题。(二)认为“发展这样快,超过了干部的经验水平,
是无法巩固的。勉强维持下去要造成农业减产”,从而忽视了各级党
委在试办中已取得的经验。(三)把新、老中农的各阶层不加区别地
混淆起来,笼统地强调中农(包括新中农)的动摇性。这种错误的
分析,大大缩小了农业合作化的阶级基础。这些错误是唯心主义在
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是富裕农民抵抗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在党
内的具体反映。产生这一错误的原因,首先在于未能按照马克思主
义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调查、研究农村各阶级、阶层的政治思想动态,
因而心中无数,只看到现象,看不到本质。其次,是把中央主管部
门的指示误认为就是中央的指示。这样一件大事不得中央同意就去
做,在组织上是不够严肃的。二、浙江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和巩固
的计划:从一九五五年秋到一九五六年秋以前,发展到六万五千个
社,入社农户数达到全省总农户数的百分之四十左右;到一九五七
年秋以前,发展到十万个社,入社农户达到百分之七十左右;到一
九五八年秋以前,采取以扩社为主、新建社为辅的原则,新建社约
三千至五千个,使入社户数达到百分之八十五;到一九六○年秋以
前,使入社农户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基本上完成对农业的半社会
主义改造。报告说,实现农业合作化全面规划的关键,在于加强党
的领导,尤其是整顿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因此必须全党动员起来,
从上而下,从内到外,深入地批判与克服代表富裕农民的思想,树
立社会主义思想。
〔2〕 参见本册第260页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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