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热河、青海省委关于
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一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现将热河、青海两省委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
告〔1〕,发给你们参考。中央认为这两个报告是正确的。两
个报告都提出了各该省基本上完成合作化的全面规划,热
河省委还对全部农村工作做了安排,这些都是好的。
中 央
一九五五年八月廿七日
二
刘、朱、陈、邓〔2〕阅,尚昆〔3〕用电报发去,另抄农村
工作部和农业部党组。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热河省委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日关于农业合作化
计划和下半年农村工作安排给中央、毛泽东的报告和中共青海省委
一九五五年八月十五日关于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年农业生产合
作社发展计划给中央的报告。热河省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关
于合作化运动发展计划。今年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已达到一万三千
零八十五个,入社农户二十七万九千四百七十五户,占总农户百分
之二十八点二二,在此基础上,今冬明春,准备再扩大老社,新建社
四千一百个,使入社农户增加十六万,加上原有入社户数,可达农户
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五以上。到一九五七年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再
到一九五八年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上完成合作化的任务。
(二)下半年农村工作安排,十月中旬以前,主要抓紧粮食增产、秋
收工作和秋翻地的准备工作。十月下旬至十一月底,做好粮食“三
定’到户,并抓紧征购入库,结合做好秋翻地和建社骨干训练工作,
并完成第二批逮捕反革命分子的计划。十二月至明年二月底,集中
力量以建社为中心,结合进行老社整顿和整党建党工作。青海省委
在报告中说,我省农业区现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八百七十六个,入社
农户二万四千九百四十四户,占农业区总农户数的百分之十三。在
此基础上,计划一九五六年发展到一千九百二十八个社,占总农户
的百分之二十八;一九五七年发展到三千二百一十四个社,占总农
户的百分之五十;一九五八年发展到三千七百九十六个社,占总农
户的百分之六十三;一九五九年发展到四千一百三十二个社,占总
农户的百分之七十五;一九六○年发展到四千三百一十三个社,占
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五,基本上完成农业半社会主义的改造。
〔2〕 刘,指刘少奇。朱,指朱德。陈,指陈云,当时任中共
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分院副总理。邓,指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
秘书长、国务院副总理。
〔3〕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办公
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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