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央关于彻底肃清
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稿
的批语和修改
(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二十六)
一
即退小平〔1〕同志处理。此件很好。略为作了一点修
··
改〔2〕。
毛 泽 东
八月廿二日
二
少奇、小平同志:
在第12页上加了一段〔3〕。不加这一段则没有完全解
决误工误课问题。如以为可,即可照发。
毛 泽 东
八月廿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三
除了分批进行这一个部署以外,在一个工作单位中,凡
是同完成五年计划中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有关的单位,必
须将领导人员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人主持日常工作,在大
问题上兼顾肃反,另一部分人专门主持肃反工作。群众则
须在工余课余进行肃反,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占用一部分
工课时间,但以不误工课为原则。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国务院副总
理。
〔2〕 毛泽东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在审阅中央关于彻底肃
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稿时所作的修改,主要有两处:(一)在
指示稿谈到“对于反革命分子的畏罪自杀和假自杀,要在本单位宣
布并指出其罪状,对假自杀的要追究原因和动机”一句后,毛泽东
加写了“但是为了保存有用材料的目的,也要尽可能地防止反革命
分子的自杀”。(二)在指示稿谈到“对好人不坚决保护是不对的;对
高级技术人员一味照顾,即令有严重问题也不去触动他们的想法,
也是不对的”一句后,毛泽东加写了“对少数因有某种必要经中央
或各省市委区党委批准暂时不去触动的人,不在此例”。
〔3〕 指毛泽东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在中央关于彻底肃清
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稿中增写的一段话,即本篇(三)。此外,
在指示稿中“反革命分子起义的不要逮捕,坦白的看情节轻重和
是否彻底坦白来决定是否逮捕,我们有材料但坚不坦白的必
须坚决逮捕”一句后,毛泽东加括号写了“我们无材料则不要轻
易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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