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队成立
党的监察委员会的批语〔1〕
(一九五五年七月十三日、八月二十三日)
一
少奇同志:
请提中央会议通过。
毛 泽 东
七月十三日
二
陈云、小平〔2〕阅,退军委照办。
·
毛 泽 东
八月二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毛泽东关于军队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的两个批语,其一
写在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部长彭德怀一九五
五年七月十二日关于建议成立中国共产党人民解放军监察委员会
给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央的请示报告上;其二写在中共中央军事委
员会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为送审总政治部关于在军队中成立
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的通知稿给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央的报告上。
〔2〕 陈云,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小平,即邓小平,当
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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