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七月十三日)
叔通
先生:
任之
送上浙江农村材料〔2〕一件,暇时可一阅,阅后掷还为
荷!
顺致
敬礼
毛 泽 东
七月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陈叔通,当时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政协
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黄炎培,字任之,当时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
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2〕 指中共浙江省委一九五五年六月三日关于农业生产合作
端正互利政策问题所属并报中央、上海局的指示。指示说,全省农
业生产合作社经过整顿后,今后巩固的关键在于坚决贯彻中央和省
委关于执行合作社内互利原则的各项具体政策,克服目前合作社内
各项违反互利原则和政策的偏向。为此,省委要求各地委、县委应
认真严肃地对贯彻党的农村阶级政策和本地区农业合作社执行互
利政策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讨论,并将检查讨论的结果和贯彻
互利政策的计划,写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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