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 >  > 毛选著作 >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 第五卷 > 对黑龙江省人委关于森林火灾

对黑龙江省人委关于森林火灾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5

对黑龙江省人委关于森林火灾

和扑火情况报告〔1〕的批语

(一九五五年五月)

参谋部绘图送我看。

毛 泽 东

五月十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送朱、周、邓、贺、子恢、彭真〔2〕阅,退叶子龙〔3〕。

黑龙江林火图。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七日关于森林

火灾和扑火情况给国务院并抄致林业部、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报告。

报告说,一、鹤岗地区小兴安岭的山火,数日来经组织两万群众奋

勇扑救,现已基本扑灭,开始撤人并进行彻底检查,以防复燃。二、

呼玛县境大兴安岭的火灾,共有三处:一是盘古河西、岭木尔站西

南,该处有十一个火头,火势较大。二是在额木尔河东南,亦有十

一个火头。三是在马纶东南,有大小两个火头。整个火场是在依陵

古鲁河与盘古河之间,火场约长六十公里,宽十五公里。我们准备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扑救,除呼玛已有四百五十人在火场,三百

三十人在途中,现正动员七百五十人赶赴现场外,准备再从嫩江动

员一千二百人,黑河动员一千人赶赴火场。

〔2〕 朱,指朱德。周,指周恩来。邓,指邓小平,当时任中

共中央秘书长、国务院副总理。贺,指贺龙,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

子恢,即邓子恢,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书

记处候补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3〕 叶子龙,当时任毛泽东的秘书。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关键字:  
收藏本文】 【推荐好友】 【打印本文

   相关文章:
·对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
·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1〕
·对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文件集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按语
·关于元旦社论和准备召开

 声明:刊登此文章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