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整顿
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稿〔1〕
的批语和修改
(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
刘〔2〕阅后发。加了一个尾巴〔3〕。
毛 泽 东
四月廿八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国务院和中共中央要求各省市委和省市人民政府,在
接到本指示后的二十天左右的时间内,将本指示的要点,结
合当地情况,作出自己的指示和安排,一直传达到乡,并开
始见之实行。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国务院、中共中央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整
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稿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使近一时期粮食
的销量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合理指标,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
这是极端反常和危险的,必须立即加以扭转。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在于深入地发动群众,进行充分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使群众明
了国家的政策和解决粮食问题的真正出路。指示稿还规定了解决粮
食供应问题的具体方法。
〔2〕 刘,指刘少奇。
〔3〕 指毛泽东审阅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整顿粮食统销
工作的指示稿时,在末尾加写的一段话,即本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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