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要全国人大代表
工作费的批语〔1〕
(一九五五年三月十四日)
尚昆〔2〕同志:
此项工作费,我不需要使用,应交给中央。此次送来
的以及以后的,均请你交给中央会计机关。
毛 泽 东
三月十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个批语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九五五年三月七
日关于津贴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费给毛泽东的通知上。通知说: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费,从一九五四年九月份起算,至一九五
五年三月份共七个月,计人民币三百五十元(每月五十元),特随函
一并送上,请查收。
〔2〕 尚昆,即杨尚昆,当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办公
厅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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