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二日)
退彭真。
同意这样处理。
毛 泽 东
一月十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个批语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一九五五年
一月三日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的信上。信中说:
黄炎培副委员长曾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写信,提议国家不为个
人祝寿。我觉得,借黄的提议,把国家做寿的例停止了为好,免得成
了惯例,国家要一个接一个地为多人祝寿。如果中央决定接受黄的
提议,废除已开之先例,我即把黄炎培的信在常委适当范围内传阅,
并在和几个民主人士碰头时,用征求意见的方式作适当酝酿,非正
式地和党外人士商得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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