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 >  > 毛选著作 >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 第三卷 > 在外交部一份外交工作汇报〔1〕上的批语(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日

在外交部一份外交工作汇报〔1〕上的批语(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4

周总理:


印度调停朝鲜及我答复经过,应于日内公开发表,不宜太迟。可用新闻方式历叙各
次答复内容,而着重最近一次。至于印方最近又来长文,因印荒谬提案已在联合国通过
〔2〕,似无答复必要。以上是否适当请加考虑酌定。
毛 泽 东
十二月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指外交部办公厅编印的《两周外交工作汇报》第二期(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
六日至二十九日)。关于朝鲜停战问题,这一期汇报中说:“对印度和印尼提出的解决
朝鲜俘虏问题的建议,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及二十九日由章副部长和周总理分别答复,指
出其意见和美国的‘自愿遣返’实质上一样。答复前,他们都急欲知道我方态度,答复
后又立辩其建议和美国的不同,尼赫鲁并要赖嘉文大使向我表示印度政府将进一步澄清
此问题。”
〔2〕联合国大会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日第三九九次全体会议,根据印度提案通过
了关于遣返朝鲜战争战俘问题的决议。十二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
部部长周恩来在给联合国大会主席皮尔逊的复电中指出,联合国大会根据印度提案所通
过的这个以战俘遣返问题为中心内容的非法决议案,是完全以美国方面一直无理坚持的、
被公认为违背日内瓦公约和国际公法的所谓“自愿遣返原则”或“不强迫遣返原则”,
亦即实质上强迫扣留战俘的“原则”为其基础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关键字:  
收藏本文】 【推荐好友】 【打印本文

   相关文章:
·在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
·在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
·在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
·在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
·编 后 记
·目录

 声明:刊登此文章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