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日)
陈薄〔1〕:
此件〔2〕有用,似可由你们通报各厂仿行。
毛 泽 东
十二月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陈,指陈云,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薄,指薄一波,
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指中共中央华东局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向所属通报的上海国棉二厂团
结技术人员解决生产关键问题的经验材料。其基本内容是:工厂的领导干部将生产中的
关键问题交给技术人员,依靠技术人员经过科学实验加以解决。他们明确规定,“凡有
关技术问题,工程师室应负完全责任”,并向车间干部宣布,凡生产上有关技术问题,
应接受工程师的指导,有关技术措施的决定,应先送工程师室审查,使工程师有责有权。
因而开始改变了过去生产管理上无人负责的现象,使生产技术上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