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高岗,林枫〔2〕同志: 九月二十〔二〕日电悉。关于由东北帮助朝鲜收容两万六千孤儿和办一个两千人的 工业大学,不须由外交部商谈,即由你们负责和朝鲜派来的人进行具体商谈妥善解决之, 所须费用报中财委支付。 毛 泽 东 九月廿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高岗,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 〔2〕林枫,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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