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九月六日)
恩来同志:
九月四日电〔1〕收到。同意你们关于中苏蒙铁路的意见,并同意待铁路修成后再
行公布协定。
毛 泽 东
九月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指周恩来一九五二年九月四日关于同意苏蒙两国提出的中苏蒙三国对修中蒙
间铁路协定的报告。报告说,协定草案的中心问题有四:(一)双方(中国为一方,苏、
蒙为一方)对修铁路至中蒙边境;(二)双方均按一五二四公厘宽轨修筑;(三)今年
开始勘察设计,一九五三年动工,一九五五年内完成;(四)该路由内燃机车牵引,具
备每昼夜对开十二次列车的能力,将来经协议提高到每昼夜对开二十四次列车。关于协
定公布时间,我们表示同意斯大林的意见,待铁路修成后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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