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陈明仁〔2〕部应当留一个师,不应编掉,也不要编为炮兵团。
毛 泽 东
八月廿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中国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给毛泽东等的报
告说,中南军区部队的二期整编方案,拟将第二十一兵团尚余的原陈明仁起义部队的一
个师编为该兵团所属三个炮兵团。聂荣臻在报告中提出,“惟目前火炮装备条件不够,
不可能按照将其三个炮兵团装备起来,势必再将其编掉,在政治上这是值得考虑的。因
此,我们认为现二十一兵团尚有原起义的一个师,在这次整编中仍应作为一个师编留较
为适宜”。
〔2〕陈明仁,原国民党政府军将领,一九四九年八月与程潜率部在长沙起义。当
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一兵团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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