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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务院关于设置文史研究馆的决定草案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3

(一九五二年八月十八日)



刘〔1〕阅,退邓〔2〕办。
同意这个决定〔3〕。加了一句〔4〕。
毛 泽 东
八月十八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刘,指刘少奇。
〔2〕邓,指邓小平,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
〔3〕指送审的政务院关于设置文史研究馆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说:中央人
民政府自一九五一年七月成立文史研究馆,吸收了不少社会夙有声望的文人耆宿。华东、
中南某些地区也设有类似组织,安置了一部分年老贫困的知识分子。估计全国各省、市
有不少此类年老失业的知识分子需要照顾,因此决定:全国各省及中央或大行政区的直
属市均设置文史研究馆(大区、专、县及省属市不必设立),如某些省、市原已成立类
似机构的,必要时可更换名称,不必重复设立。
〔4〕毛泽东加写的一句话是:“某些省市无设立此项机构之需要者,亦不必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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