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日) 仲勋同志并告西北局: 你于七月十六日晚写的报告〔2〕今天收到阅悉。我们认为你对新疆情况的分析和 解决问题的方针是正确的,望即照此去做。 中 央 七月二十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习仲勋,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 〔2〕指习仲勋一九五二年七月十六日关于新疆情况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针给毛 泽东并中央、西北局的电报。电报内容同一九五二年七月关于新疆农业区土改和牧区工 作的两个决议草案基本一致。参见本册第483页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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