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周林〔3〕阅,退聂办。
(一)以四十三军移驻海南岛,四十六军移驻雷州半岛,即足以对付海南局势。四
十四军仍位惠州一带不要动。这样可以东西机动,如海南岛有事再将四十四军调去不迟。
(二)赵尔陆〔4〕调出为军工部长,不要去广东。
以上两点已与谭赵〔5〕谈过。其余均同意。
毛 泽 东
六月十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聂荣臻,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
〔2〕指中南军区机关驻地拟由武汉市迁往广州市。
〔3〕周,指周恩来。林,指林彪,当时任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
解放军中南军区司令员。
〔4〕赵尔陆,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参谋长,一九五二年八月七日被任
命为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
〔5〕谭,指谭政,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第三政治委员。赵,指赵尔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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