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四月八日)
西南局、西藏工委:
四月七日十一时西南局来电〔1〕收到。同意西南局意见拉萨骚乱事件由中央直接
处理。中央并决定嗣后关于我方和藏方发生的政治、军事、外交、贸易、宗教、文化等
交涉、商谈和处理事件,均集中由中央解决,西藏工委直接向中央作报告,同时告知西
南局。西南局对这些问题的意见向中央提出。关于西藏党和军区的内部事宜,包括编制、
部署、整训、生产、修筑、支援等项仍由西南局和西南军区主管。西藏工委凡关与藏方
发生交涉事件及对印度尼泊尔等国的外交事件,均应每事报告请示,方能办理。最近在
拉萨创办小学一事没有报告和请示,是不对的。此外似乎还有一些事也未事先报告和请
示。此点务请工委严格注意。必须认识藏族问题的极端严重性,必须应付恰当,不能和
处理寻常关系一例看待。
中 央
四月八日下午九时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西南局一九五二年四月七日给中央的电报中提出:“对于拉萨骚乱
事件的处置关系极大,请中央直接指示。尔后,我们的意见,则拟只报中央,不直接答
复西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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