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 >  > 毛选著作 >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 第三卷 > 对中央关于干部交代同资产阶级关系的指示稿的批语和修改〔1〕

对中央关于干部交代同资产阶级关系的指示稿的批语和修改〔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3

(一九五二年四月五日)





刘、周、朱、陈〔2〕阅。
不用我前起草的那件,改用此件〔3〕。



干部中有和帝国主义、国民党和地主阶级有关系者,亦须在此次交代清楚。



对于在政府中工作的某些民主人士及军队中某些起义人员应令其交代者,必须先由
各单位党委或党组开出名单,经过讨论决定,并经上级批准,方能令其交代。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大多数无问题或问题不大者,只用填表或写材料的方法交代,不用开会的方法交代。
对一部分问题复杂严重者,可用开小型会议的方法交代。对最严重者务必集中力量审查
清楚。
根据毛泽东修改件刊印。
注   释
〔1〕本篇第二、第三部分是毛泽东加写的;第四部分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毛泽
东修改的文字。
〔2〕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朱,指朱德。陈,指陈云,当时任中共中央
书记处书记。
〔3〕指中共中央一九五二年四月五日关于干部交代和资产阶级的关系给各中央局、
分局,转省、市、区党委,并各大军区、志愿军的指示。指示说,各机关、部队在三反
中基本上完成打虎任务以后,除允许不交代者外,应结合对贪污分子的处理工作,号召
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普遍交代自己和资产阶级的关系,借以划清思想界限,提高干部认识,
并达到对所属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的目的。干部中有和帝国主义、国民党和地主阶级有
关系者,亦须在此次交代清楚。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关键字:  
收藏本文】 【推荐好友】 【打印本文

   相关文章:
·在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
·在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
·在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
·在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
·编 后 记
·目录

 声明:刊登此文章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