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英同志,并告子恢〔2〕同志:
三月三日报告〔3〕收到,财委军区两系统好转甚慰,望加紧督促,争取本月基本
完成军队及广州的三反。同时请严格掌握广州五反,不使引起混乱。某些陷于停顿的经
济活动,应大力注意恢复。其他城市,非有充分准备,不要轻易发动五反。
毛 泽 东
三月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叶剑英,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国人
民解放军华南军区司令员。
〔2〕子恢,即邓子恢,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二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
区第二政治委员。
〔3〕指叶剑英一九五二年三月三日关于广州市委系统、广东省政府直属机关、华
南军区直属部队、华南财委直属单位和华南分局直属机关等五大系统打虎情况给毛泽东
并中央、邓子恢并中南局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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