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二月七日)
薄一波同志并告各同志:
(一)同意这个报告〔2〕,并请各同志仿办。(二)请各中央局考虑在二月份仿
照中央一级二月一日审判七名大贪污犯的办法,审判各大行政区一级的数名大贪污犯
(一亿元以下的中小贪污犯暂时不要审判),其中有判死刑的,有判死刑缓期的,有判
长期徒刑的,有判短期徒刑的,有判徒刑缓期的,有判免予处刑的(此项须给行政处分),
借以推进打虎斗争。
毛 泽 东
二月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薄一波,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
〔2〕指薄一波一九五二年二月六日关于中央一级机关打虎总结及今后部署给毛泽
东的报告。报告说,二月一日公审大会对大贪污分子采取大压大放政策,为以后打虎造
成了十分有利的形势,更大更多的贪污犯将在今后十天内大批就网。报告提出了几个策
略问题:第一,对难于攻下的贪污犯,特别是带政治性的、经济内奸性的大贪污犯和老
干部中的贪污犯,不应采取简单的猛、狠、压的办法,而应以斗智攻心为主,群众压力
为辅。第二,必须从算大帐到算细帐,做到心中有数,没有做的必须补做。第三,领导
干部必须一层一层地作自我检查,打扫干净再下楼。第四,充分利用一切直接、间接的
后备力量。第五,实行专案专组、限期破案、包打老虎的办法。第六,集中使用力量,
以部为单位,统筹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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