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二月五日) 华东局、中南局、华南分局: 中央决定派彭真同志去华东帮助三反和五反工作,重点放在帮助上海市委开展五反 斗争。派罗瑞卿同志去中南帮助上述同样的工作,重点放在广州。 中 央 二月五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 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副主任。罗瑞卿,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节约检 查委员会委员。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