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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东北局关于寻找贪污线索的经验的电报(一九五二年一月三十一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3

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各中央局,大军区,志愿军并转分局、


省市区党委,各级军区和各军:
据高岗〔1〕同志电称,东北方面的打虎经验,在人物线索方面,要注意以下各点
:“(1)本人曾做商人或工厂老板,而现在混入我国家机关或企业任事者(尤其要注
意那些现在仍兼营私人工商企业的分子);(2)家庭为工商业家,而本人在我国家机
关或企业部门工作者,其中有一部分是老干部(尤其要注意在其到国家机关或企业工作
后,其家庭所经营的企业发展极快者);(3)本人与私人工商业者关系密切、生活腐
化、为群众议论纷纷者;(4)掌管小家务、生活腐化、挥霍无度者;(5)采购人员
经常向某商行或某几个商行采购者(可从查帐、查发票中发现);(6)从采购或推销
发单中发现同时期同样物资而价格差异过大者(可用不同部门购买或推销同样器材的发
票做比较);(7)从内部检举及外部工商业者坦白检举的材料中发现线索;(8)研
究现已整出的五十六个大贪污犯,从中吸取‘捉老虎’的经验教训”等语。此种意见甚
好,请加注意,以利打虎。
毛 泽 东
一月三十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高岗,当时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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