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各同志:
华北局这一文件〔1〕应成为各地的共同方针。不许草率收兵,必须扩大战果。停
止讲空话,必须看成绩。
毛 泽 东
一月二十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指中共中央华北局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关于各省市地委一律作出打虎计
划、结束三反要经过批准的紧急指示。指示针对不少地方贪污分子揭发极少,三反就要
收场,运动有轻轻滑过去的危险,决定:(一)各省委、地委、省属市委必须在群众三
反运动的基础上,坚决地迅速地转入打大老虎的战斗,并确切估计情况,分析线索,作
出打虎的具体计划,定出必成数、期成数,并根据情况发展,考虑追加数字。并且,即
以此作为评定对三反斗争是否努力的主要标准。(二)地委、省属市委要结束三反斗争,
必须经过省委批准;县级要结束,须经过地委批准。如结束后查出严重问题,批准机关
及原请求结束机关要一并受到批评或处分。(三)各省委应将三反以来打虎战果和定出
的新的打虎计划即报华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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