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一月十三日)
请陈、薄、李〔2〕三同志商复,请薄主稿。
这不是中南一处的问题,是全国的问题,要研究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包括党、
政、军、民在内。如一时不能拟妥,迟几个星期也可,可先用电话通知邓子恢〔3〕同
志。
毛 泽 东
一月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中共中央中南局一九五二年一月四日的请示报告提出,目前机关小家当异常
普遍,财产很大。中南一级机关各部都有,有些部处、科层层都有,大的拥有几十亿元,
小的也有几百万元。中南各省也是省、地、县、区、厅、处层层都有,数目估计有二万
多亿元,可能达到三四万亿元。这些小家当一般用于投资工业与手工业,补贴工作上的
需要,补助某些干部的特殊困难与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福利。但是,用于错张浪费,特
别是用在少数干部身上,也占很大部分。而且机关生产实际上与商业投机有联系,为贪
污受贿大开方便之门。从已经暴露出来的大量问题看,小家当利少害多,需要有步骤地
予以取缔。
〔2〕陈,指陈云,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薄,指薄一波,
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李,指李富
春,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3〕邓子恢,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二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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