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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的指示(一九五二年一月四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3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市区党委:


江西省委这个报告〔1〕很好,认真地和有力地解决了问题,和有些地方党委所作
空泛无力的报告大不相同,请在党刊上予以发表。
毛泽东
一月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指中共中央中南局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转发的江西省委关于反贪污、
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报告。报告分析了全省贪污浪费的严重情况和产生的原因,提出
了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三反斗争的措施。这些措施是:(1)省级机关拟召开代
表会议,进一步深入动员,开展群众性大检查运动,在此基础上组织公审,处决几个突
出的贪污犯,以打开局面。全省确定省、地级和六个重点市首先开展三反斗争,并把它
作为年终整风鉴定的主要内容,作为整党的重要步骤。县级机关则先在财经企业部门开
始三反斗争。(2)抓住开展运动的决定关键,打通主要干部的思想,做到首长负责,
亲自动手,紧密依靠群众,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3)监委、纪委、检察署和法院
联合成立节约检查委员会,组织办事机构,专门处理重大案件和接受群众控告、检举。
(4)各地小家务要坚决进行清理上报。(5)县以上各级党委要定期向上级报告开展
三反运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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