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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共中央给苏共中央的复信稿的批语和修改〔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11-08

                                               (一九六四年四月三十日)

                                                              一

  康生、冷西同志,并请告中央常委各同志:

       同意这封信,只在第7、8、9页上,作了一点增改〔2〕。

  在这个开会时间问题上,苏共领导的章法乱了,因此指挥棒也不灵了,因为大多数党都怕开分裂主义的会。实际上苏共领导自己也怕开这种会,因为分裂对他们没有好处。这种会实际上是开不成的。

                                                                              毛 泽 东

                                                                                 四月卅日

  根据手稿刊印。

                                                               二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中苏两党会谈和各兄弟党国际会议怎么能够开好呢?有什么话好说呢?还不是吵架一场,无结果而散吗?或者是从此公开分裂,各走各的路吗?难道你们决心要公开分裂吗?

  同志们,我们是反对分裂的。在你们扬言要抛出的法宝统统都抛出来之前,在双方的论点和意图都弄清楚之前,在准备工作充分做好之前,举行中苏两党会谈和兄弟党国际会议只能导致分裂,我们是不能同意的。

  照目前的情况看来,不仅今年五月举行中苏两党会谈是不可能的,就是在今年十月举行也太早了。我们认为,中苏两党会谈以推迟到明年上半年,例如明年五月较为适宜。

  到那时候,如果中苏两党任何一方认为时机不成熟,还可以继续推迟举行。

  根据一九六四年五月九日《人民日报》刊印。(有毛泽东手稿)

                                                              三

  至于全世界所有共产党和工人党的代表会议,我们认为,这个会议必须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团结大会,而绝不应当成为一次分裂的大会。为此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而不应当匆忙召开。这是我们一贯的态度,也是全世界许多兄弟党,包括一些同我们存在着思想分歧的兄弟党的共同态度。这个态度,过去曾经得到你们的赞同。你们在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给我们的信件中,就曾经赞成要创造条件,使这个会议“不是导致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分裂,而是导致所有兄弟党、所有和平和社会主义力量的真正团结和一致”。如果不是急于公开决裂,你们就不应当急于在今年秋天召开国际会议。我们劝你们平心静气地想一想,在目前这样的情况下,兄弟党国际会议还是迟开比早开好,甚至不开比开好。

  现在没有第三国际那样的国际组织,没有第三国际组织那样的有权召集国际会议的常设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也不允许由任何一个党或几个党,违反兄弟党协商一致的原则,片面地决定召开全世界一切共产党和工人党的代表会议。这样做是非法的,完全错误的,会引起严重的后果的。对于这点,你们、我们和一切共产党和工人党都是知道的。如果苏共中央一意孤行,悍然不顾我们和很多兄弟党的劝告,一定要召集一部分赞成你们的修正主义和分裂主义错误路线的党,急急忙忙地开一个这样的会议,把它当作全世界所有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的话,那么,你们就将处于被全世界工人阶级、革命人民和一切真正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党的大声斥责的地位,你们就必须承担分裂的责任,而把你们标榜的所谓团结的旗帜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你们愿意干这种事吗?你们愿意走这样的绝路吗?我们现在把这种诚心诚意,利害昭然的话讲在这里,勿谓言之不预也。

  根据一九六四年五月九日《人民日报》刊印。(有毛泽东修改件)

  注 释

  〔1〕 本篇(一)是毛泽东对中共中央给苏共中央一九六四年三月七日来信的复信稿的批语。这个批语写在康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吴冷西(新华通讯社社长、《人民日报》总编辑)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为送审致苏共中央的复信稿和致罗马尼亚共产党中央的复信稿给毛泽东的信上。对信中“给苏共中央的复信和自去年十一月以来中苏两党内部交换的信件,拟在五月六日或七日见报”一句,毛泽东批注:“八日或九日见报为好”。一九六四年五月九日,《人民日报》以“中共中央和苏共中央来往的七封信”为题,公布了中共中央一九六四年五月七日给苏共中央的信,以及中共中央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日、二月二十七日、二月二十九日给苏共中央的信,苏共中央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二日、三月七日给中共中央的信。本篇(二)(三)是毛泽东对中共中央给苏共中央一九六四年三月七日来信的复信稿的修改。文中用宋体字排印的,是他加写和改写的文字。

  此外,毛泽东还作了个别文字上的修改。

  〔2〕 即本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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