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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在东北采取运动战与游击战方针〔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9-22

(一九四六年六月三日)

东北局,林,并告李黄〔2〕:
  同意你们作放弃哈尔滨之准备,采取运动战与游击战方
针,实行中央去年十二月对东北工作指示〔3〕,作长期打
算,为在中小城市及广大乡村建立根据地而斗争。对于分散
与孤立之敌据点,应在可能条件下攻取之。目前军队应争取
休整,恢复疲劳,提高士气。


                                     中 央

                                         巳江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国民党军侵占四平后,又先后占领公主岭、长
春、吉林等城镇,企图北犯哈尔滨。为争取主动,中共中央
东北局、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林彪和西满军区司令员黄克诚
于一九四六年五月底和六月初分别向中共中央提议主动放弃
哈尔滨,以便休整主力,诱敌彻底分散兵力,各个击破之。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中共中央东北局和林彪的回
电。六月五日毛泽东又为中共中央起草一份给林彪、彭真和
罗荣桓等的电报,改变了以上部署,提出:“(一)望保持
松花江以北地区于我手中,尤其保持哈市。(二)望保持鞍
山、营口于我手中。”
  〔2〕 李黄,指李富春和黄克诚。李富春,当时任东
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政治委员。
  〔3〕 即《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见本卷第14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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