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陈粟谭并告刘邓〔2〕: 本战役〔3〕胜利后,(一)乘胜进攻胶济路。如你们 部队损伤及疲劳不大,又不和敌主力第八军等作战,可实行 此项方针。(二)休整若干天,整顿队势,然后进攻胶济路。 如你们部队损伤疲劳较大,又须与敌主力作战,则应采取此 项方针。总之,胶济战役是一个单独的重大的战役,必须有 充分准备然后举行。望酌情决定。
军 委 丑漾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华东野战 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副司令员粟裕和副政治委员谭震 林的电报。 〔2〕 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 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3〕 指华东野战军进行的莱芜战役。参见《先打弱 敌后打强敌力争主动》注〔1〕(本卷第6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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