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六年四月十六日)
李黄并告林: 删电〔2〕悉。占领法库,对援助四平、长春方面之作 战有很大重要性。望组织一精干有力部队(例如一千人左右) 携带充分爆炸器材,由法库南下破袭北宁路〔3〕,并向沈 阳以北游击,发展群众工作。 军 委 卯铣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东北民主 联军西满军区政治委员李富春和司令员黄克诚并告东北民主 联军总司令林彪的电报。 〔2〕 指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五日李富春、黄克诚关于 我军于四月十四日收复法库给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 〔3〕 北宁路,指北平(今北京)经天津至沈阳的铁 路,即今京哈线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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