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三日)
华中局: 十二日电〔2〕悉。同意你们集中主力打李品仙何柱国 〔3〕,只以若干可能的力量协助八路夺取陇海〔4〕与徐 州。在打李、何时,不可浪打,不可打得过早,致打成对峙, 或仅击溃之。必须有充分兵力,在战役上占绝对优势,并有 充分动员准备,待敌进至有利于我之地点,以包围歼灭其一 路,再打其余。
中 央 十三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中共中央华中 局的电报。 〔2〕 指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二日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 集中新四军第二、第三和第四师全部主力,同国民党军第十 战区李品仙、何柱国部在津浦路西作战问题给中共中央的电 报。 〔3〕 李品仙、何柱国,当时分别任国民党军第十战 区司令长官和副司令长官。 〔4〕 陇海,这里指陇海铁路的连云港至徐州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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