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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博:从理论上回答好共产党执政的问题

作者:刘博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7-18

  党的十六届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总结了我党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执政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纲领。我们务必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的兴亡成败、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样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这个纲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上澄清误区,正本清源。

  国内外反共反华的精英们在理论上的杀手锏就是始终攻击共产党的一党执政就是"专制",就是"独裁",就是不"民主",这一点确实蛊惑了不少人。首先是"西方"打着所谓"民主"与"法制"的旗号放肆鼓噪,再加上国内某些理论的、法制的盲从和附和,于是资本主义国家理所当然成了"民主法制"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反倒成了"独裁"、"专制" 的代名词,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法制模式被当成了"民主"的普遍圭臬,且这样的认识已是现今社会尤其是知识界特别是青年学生的基本"政治常识"。这是社会主义怎样的政治悲哀呢?难怪讲点政治、讲点共产主义、讲点党的领导、讲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好象与现实已经很难以"入格"了,在许多人的心眼里被斥之为"正统"、"保守",甚至还被粘扯上了"左"的嫌疑。 因此,必须从理论上彻底回答好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即搞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只能由一个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政党来"一党执政",而不可能有这样的两个或多个政党来"轮流执政",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旨在消灭人类有阶级社会以来的剥削压迫的社会属性,这就必然要求这么一个社会政党--这个政党必须坚决地与社会自然法则下的弱肉强食--这一丛林法则进行殊死不懈的斗争,使人类社会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这一崇高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也只能是由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以消灭剥削压迫--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为已任的这么一个政党--共产党来实现。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所说,历史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中国目前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我们来分析社会主义与以资本主义为典型代表的剥削压迫社会的本质区别。

  资本主义社会是剥削社会类型中剥削最为惨烈而又最具有欺骗性的典型。它的"主权在民"、"社会契约"在当初反封建、反皇权思想时确实发挥了它巨大的作用,而一旦资产阶级掌握了政权,这些东西就成了资本掩盖下的弱肉强食的虚拟物。与以往的剥削社会类型相比,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政治制衡形式对于单一的封建君主制来说无疑是具有了巨大的社会进步和优越性,然其不公不正和社会剥削压迫的程度却并未因这种进步和优越性而有多少改变,相反,使社会的这种不公不正和剥削压迫纳入了所谓的法制的轨道于其所谓的"自由、民主、人权"口号下更具有了其欺骗和隐蔽性。它在执政问题上的最大特点就是基本解决了剥削的统治阶级如何持续执政的问题:再不似奴隶或封建等剥削社会类型,要么是奴隶、农民起义来推翻旧的政权,要么是靠宫庭政变来达到政权的更迭;而是进入到了由若干个最能代表社会资本和利益阶层的政党相对民主地竟争执政,从而避免了激烈的政权斗争而进入了相对稳定的阶段。加之制定了一套繁琐的法律体系来规范社会,使资本主义相对奴隶、封建社会又进入了"法制"社会。资本主义为什么要制定繁杂的法律体系呢?因为繁杂的法律体系就能从社会的方方面面最大限度地形成对广大被剥削者压迫者的管束压制,使被奴化的人成天活在法制的恐怖之中,从而失去或淡忘对剥削者想有所反抗的思维。但无论资本主义的政权形式相对奴隶主专制还是君主专制是何等的"民主"、何等的"法制"、何等的"稳定",却始终改变不了其剥削压迫的实质。其所谓的"民主"与"法制",只是资本运作下的"佐料"、"佳肴",只是金钱的"佣人"、"权势"的奴隶而已。

  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的本质是怎样的呢?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能机械地理解为是资本主义以后的一种社会形态,这样的理解很容易滑进社会主义必须在"充分"的资本主义以后和"物质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建成的误区里去,从而为一些人在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先搞资本主义提供理论依据。社会主义是人类有阶级社会以来一种截然不同的社会,他旨在从政治体制上彻底抛弃以往社会普遍的共同的剥削压迫的本质。事实上,直《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多年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就是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消灭世界上一切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封建社会或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甚至还是奴隶社会等所有剥削的社会制度而奋斗,向着人类共同富裕共同享有真正的"民主与自由"的社会迅跑,这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在资本之上的资本主义的所谓的"民主"、"法制"的政权体制--也即"多党"和"三权分立"的体制决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所要采取的国体政体形式,在这种"多党"和"三权分立"体制的国体政体形式下的法律体系模式也决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所要学习的"典范"或"楷模",当然,其中的一些进步的东西还是要借鉴参考。其实我们共和国的1954年宪法就在主席亲自主持指导下借鉴了当时资本主义国家和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立法的经验更主要从共和国实际出发制定而成,确实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打下了强实的基础,是不可多得的共和国宪法蓝本。学习借鉴是一回事,盲目追崇和照搬又是一回事。社会主义之所以不能搞多党制、搞"三权分立",是因为在弱肉强食的社会自然丛林法则下能代表最广大的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只能是与这种丛林法则作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产生的--这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共产党。

  当然,真正搞社会主义的共产党--决不是今天一些口头上的其实早就蜕化变质了的修正主义政党--如前苏联的赫鲁晓夫之"社会主义掘墓人"攫取下而变质了的修正主义的政党。也就是说,一个党它的宗旨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它就必须与人类社会自然发展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自人类有阶级产生以来财富就被掌握在极少部份人手里的剥削压迫社会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

  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问题根本还是出在理论上、思想上、认识上。改革开放后我们的一些思想、理论不是事实求是的去总结毛泽东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宝贵经验,而是带着满腔的激愤进行完全的鞭挞和否定,不顾事实原则的对这一时代进行翻根式的反思或叫"拨乱反正",使本来许多正确的宝贵的东西"拨"到相反的方向去了。且依靠的许多构建后来法制框图和法律体系的中青年同志又很大部分是内心对西方法制法律的推崇盲目者,这势必性造成不能从法制的角度去思考分析我们所要进行的人类有史以来从没有过的崭新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宗旨就是要消灭剥削和压迫、法制上不是高瞻远瞩、知己知彼有意识的去借鉴资本主义这一近代法制文明的优点来创建和发展真正为广大人民谋幸福的更高层的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相反是形成了对资本主义这一所谓现代"法制"文明的盲崇乃至穷学猛追。正是我们后来的社会观念、学校教育、社会舆论把这样的一种法制理念当成了社会的巨大进步在普遍推广宣传,才形成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人们的"资本主义国家是民主法制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是独裁专制 国家,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法制模式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普遍圭臬"这样的普遍法制观念。这说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怎样的悲哀和尴尬都不过分。这么多年来中国在努力学习和积极实践着近代的这一"法制文明",法律越来越多、法制建设也越来越完善,与国际社会也越来越接轨;但同时是这种"法制文明"下现实的另一面:社会秩序有显其乱,社会安全感有所下降,弱势群体处境堪忧,贫困差距进一步拉大。这么一些年来,一方面是西方利用所谓的"民主"、"人权"、"法制"加大了"西化"、"分化"、"和平演变"我党我国的进程;另一方面是由于我们在思想、理论、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政治警觉的松懈甚至是对西方的盲崇,社会主义成了比封建皇权社会还要"独裁"还要"专制"的代名词,社会主义极力要去推翻消灭的极不公平公正的剥削压迫的资本主义社会反倒成了"民主"、"法制"的典范。许多人骨子里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说白了就是资本主义,这就是今天社会主义国家难以走出的政治的、思想的、法制的陷阱!

  法律应该是一种极有权威和社会效率的东西!社会主义的法律必须是社会的主要框架而不是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要立法。社会的法制体系应是以宪法为主动脉的几部大法,然后社会的其它方面还应是政府部门各司其责,避免今天一桩小事也是踢皮球无人管--"法制社会"逼你诉之于法律--而打官司就是钱甚至是一万元的官司要一万五才打得下来于是还不如花五千元去找黑社会来"了难"更划算的了断--这本身就是资本主义法制的逆悖与恶果!因此,我们必须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资本主义的"民主"、"法制"并由此形成的国家体制法律体系只是相对于以往的封建、奴隶社会具有了其先进性和稳定性,且它的所谓的"民主"与"法制"只是资本实力映射在纸面上的符号而已。在这里,并不是说资本主义的大部分法律本身有这或那的不公不正,法律的条文都是很美好的,都会写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是"主权在民",都标榜"民主自由"、"公平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实行的是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如果你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则无论你的法律条文是多么的完善和美好,而一旦运用于实际就变成了金钱的"御使"、资本的"奴隶",所谓的"民主自由"、"公平公正"只能是纸上谈兵而已。而私有化下人性的弱点却会极度的澎胀开来:资本主义制度必然导致黄、赌、毒泛滥成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丛林规则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几百年来资本主义的内质所必然显露出来的这些致命的弱点不可能有多少根本性的改变。

  对于今天的社会来说,要搞资本主义是不需要学的,只要你放弃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放弃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丛林法则就会自然地"制作"出许多形形色色的代表方方面面的组织团体进而形成政党来,再大浪淘沙最后形成一两个政党来进行轮流执政。我说资本主义是好搞的:国家只要掌握好军队、掌握好税收、制定好繁杂的法律,就可任期社会发展了。它甚至于鼓励社会犯罪来增加政府的收入,它发动战争来激活军火生产拉动内需,帝国主义正是这样做的。如果资本主义果然是"民主"、"法制"的天堂,这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多则有几百年少则近二百年的法制文明了,社会不早就是"公平公正"、"人人平等"、"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太平世界了?!而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又到底如何呢?事实正是这些所谓的"文明"国家往往就是"黄、赌、毒、邪"和黑社会的最大需求和滋生之地;它们在国际上生杀予夺弱小国家和民族,动辄就侵略大打出手,有的只是它们自已的"主权"而没有它国的"生存权";在国内有的是有钱人管理社会的"民主"和无钱者买苦买命的"自由"。何也?社会属性使然。

  而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就完全不一样了,你要实行社会的基本公平,避免人类社会自然发展下的弱肉强食和贫富差距,你就必须把人们组织起来,走向集体、走向公有的社会主义之路,这是完全正确的。想想看,我们今天的一些矛盾究竟是怎么来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经济上追求利润的绝对化、盲目市场化了、教育学西方办学经验产业化了、医疗住房商品市场化了、工厂企业与国际接轨股份董事化了......这势必造成当家做主的工人下岗失业买断工龄雇佣化,农民民工化弱势化无政府化,社会弱肉强食贫富分化、腐败黄赌毒黑盛行,经济上资源人才极大乱费、假冒伪劣商品泛滥......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如果不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去理解认识、不从社会基本的经济的法制的制度去联系揣摩、不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的规律去把握左右、不从苏联解体东欧巨变反修防修的历史教训来反思反省......相反,我们还有意无意地沉浸在歌舞升平之中,搞歌功颂德,不实事求是地人为地将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当成理论当成法宝不断升级地加以大树特树,那么,严峻的社会现实问题不仅不能加以解决,只能是捂火冒青烟、骑驴看唱本摸石头过河罢了,这难道是共产党一贯提倡的实事求实的作风吗?

  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法制观念、法制理念、法制思想、法制理论上与资本主义的民主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根本的指导思想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其基本目标就是保障社会主义国家能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根本的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基本制度上剔除剥削压迫的根基,保证广大人民的基本平等自由而不是资本主义的法制,其实是少数人的民主自由。因此,搞社会主义压根儿就不存在轮流执政或是"三权分立"的理论依据。人类社会的发展毕竟不是丛林法则下的自然进化,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追求公平、公正、共同富有是人类共同的伟大理想。而要完成这一人类最壮丽、最崇高的事业--共产主义--也即所建立的完全不同于以往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社会赋予了来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一个社会政党--共产党--其单一的执政地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基本的国体政体,如何健全完善这些制度是新时期斌予中国共产党神圣的使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发展观赋予我们时代的崭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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