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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毛泽东社会调查研究同群众路线的统一性

作者:刘  燕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7-17

 毛泽东的社会调查研究同群众路线在认识论上和在实施的过程中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他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和标准就是为人民的利益坚持真理和修正错误。因此他是我们党内大力倡导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的杰出代表,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定者和模范执行者,他的调查研究是群众路线的具体实施,群众路线贯彻于他的社会调查研究之中。本文拟对此作一粗略的论述。

  一、 群众路线的出发点——“一切为了群众”是毛泽东社会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

  毛泽东注重调查研究,但是他的调查研究活动主要不是为了进行个人学术探讨,而是为了认识中国国情,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正确地制定和完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早在20世纪初,青年毛泽东就经常利用假日,与志同道合的同学和朋友,采用“游学”的方式进行社会调查,他们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注重对中国国情的调查研究。1920年3月14日,毛泽东在给学友周世钊的信中说:“吾人如果要在现今的世界稍尽一点力,当然脱不开‘中国’这个地盘。关于这地盘内的情形,似不可不加以实地的调查及研究。”[1]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毛泽东暂时放弃了出国勤工俭学的计划,留在国内对中国国情作调查研究。为了驳斥反对派和党内右倾机会主义者对农民运动的诬蔑、攻击与责难,毛泽东费时32天,实地考察了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的情况,撰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极大地支持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革命行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是毛泽东的调查研究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期,毛泽东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作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党和红军的领导人,对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阶级等状况,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他对小到一个一个农民的家庭,大到一个一个县都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一是为他反对和纠正当时在党内盛行的教条主义,提供重要事实依据,二是在认识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把中国革命引上正确的道路。

  以后,毛泽东在他成为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几十年的生涯中,仍然大力提倡调查研究,1956年2-4月间,他分别约集30多个经济部门的负责同志座谈,讨论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地各种问题,并集中大家的意见,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初步提出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若干新方针,对于后来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1961年,他提出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把这一年搞成一个调查研究年,实事求是年。他说,我这个人就是官做大了,从前在江西那样的调查研究,现在就做得少了。我自己的毛病当然要坚决改正,也希望同志们从此改正。[2]这里提倡调查研究是为了转变党的作风,恢复和发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帮助各级领导干部重新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使党的工作在纠正1958年以来实际工作中的“左”的错误以后,重新转到基本上正确的轨道上来。

  不论是青年毛泽东,还是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毛泽东的社会调查研究都有着具体的目标指向,这些具体的目标围绕着一个根本目的。这个根本目的如毛泽东所说:“调查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3]他认识中国社会是为了改造中国社会,救国救民;他探求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是为了把亿万群众从三座大山的压迫下解放出来;他纠正错误,转变作风是为了使党的工作符合人民的利益和需要。

  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目的是毛泽东调查研究的内在动机。他把调查和解决问题看着同一个概念,他认为“调查就象‘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4]只有把问题解决了,才算达到了为人民服务的目的。1955年夏,毛泽东在杭州视察工作时,派身边工作的同志帮助他去了解杭州效区农民的生活情况,当这些同志把了解到血吸虫病危害这一带以及其他地区人民的健康的消息向毛泽东报告时,他表示,一定要帮助人民解除苦难,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毛泽东为此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研究,他曾同上海市委和华南地区几个省的省委书记座谈了解情况;他召开中央会议,提议中央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他向有关专家学者调查研究彻底消灭血吸虫病的意见和科学方法。正是为人民服务,解除人民痛苦的根本目的,促使毛泽东作出种种调查与研究,问题没有解决,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没有达到,他就不断地努力,不断地调查研究。

  由此可见,群众路线的出发点——一切为了群众,充分体现在毛泽东的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之中。

  
二、 群众路线的工作态度——“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毛泽东社会调查研究的一贯态度

  在向广大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毛泽东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态度,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融化在他的社会调查研究活动中。他始终把调查对象当作自己的老师,他曾说:“和全党同志共同一起向群众学习,继续当一个小学生,这就是我的志愿。”[5]也就是说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和群众交朋友,群众才会讲真话,进而才能掌握真实的情况,才有正确的调查。

  毛泽东在社会调查研究实践活动中,始终按照群众路线的工作态度并取得成功。他在《〈农村调查的〉的序言和跋》的《序言二》一文中,曾富有感情地回忆起当年进行调查的情景,他写到:“我在湖南五县调查和井冈山两县调查,找的是各县中级负责干部;寻乌调查找的是一部分中级干部,一部分下级干部,一个穷秀才,一个破产了的商会会长,一个在知县衙门管理钱粮的已经失了业的小官吏,他们都给了我很多闻所未闻的知识。使我第一次懂得中国监狱全部腐败情形的,是在湖南衡山县作调查时该县的一个小狱吏。兴国调查和长冈、才溪两乡调查,找的是乡级工作同志和普通农民。这些干部、农民、秀才、狱吏、商人和钱粮师爷,就是我的可敬爱的先生,我给他们当学生是必须恭谨勤劳和采取同志态度的,否则他们就不理我,知而不言,言而不尽”[6]他在兴国调查时就善于和群众交朋友,请来八个农民开座谈会,第一天只谈些家常,农民脸上没有笑容,后来请农民吃饭,晚上给他们宽大温暖的被子盖。毛泽东谦恭诚恳和蔼的态度使拘谨少言的农民们变得毫无拘束,无话不谈了,大家亲切得象一家人一样。中央苏区有一个模范乡,是福建上杭县的才溪乡,毛泽东不辞辛苦,曾于1930,1932,1933年三下才溪进行调查研究,他说:“做调查研究工作,应该有张良求师的精神,虽百折而不变初衷。”[7]

  开调查会是毛泽东在农村调查研究中经常采用的方法,因为这种调查方法不但调查者和被调查者之间可以相互影响,调查者的社会身份、思想认识、价值观念以及作风态度等都会对被调查者产生影响。而被调查者的思想和情感又会影响到调查者。毛泽东在社会调查活动中,总是首先以自身热情、谦恭的态度去影响被调查者,他始终把被调查者当作自己的老师。他不仅听基层干部的汇报,而且邀请贫农代表,工人代表,耕田队长和其他方面代表,分门别类地开各种小型调查会,三五个、七八个人,谈一阵议一阵。毛泽东总是采取参与调查的方式,事先拟定调查纲目,调查会上“自己口问手写,并同到会人展开讨论。”[8]把自己置于被调查者之中,而不是高高在上。因为他明白“没有眼睛向下的兴趣和决心,是一辈子也不会真正懂得中国的事情的。”“群众的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9]

  人民创造历史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指导毛泽东尊群众为师,诚恳地向群众学习。他在社会调查研究中采取群众路线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工作态度,使群众在他的面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而使他获得了对农民,对农村以至对中国社会的全面而正确的认识。

  
三、 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体现在毛泽东的社会调查研究的过程中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认识过程。毛泽东的社会调查研究既反映了这一认识过程,又是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具体表现。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为我党土地革命路线的制定和完善是在他不断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来实现的。国民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右派坚决反对土地革命,中间政治势力的很多人也不赞成土地革命,甚至党内也有人主张取消土地革命。对此毛泽东做了大量调查,特别是兴国调查,坚定了土地革命的信心。正如毛泽东后来所说的:“我在兴国调查中,知道地主占有土地达百分之四十,富农占有土地达百分之三十,地主、富农所共有的公堂土地为百分之十,总计地主与富农占有土地百分之八十,中农贫农占有百分之二十。但是地主人口不过百分之一,富农人口不过百分之五,而贫农、中农人口则占百分之八十,一方面以百分之六的人口占有土地百分之八十,另方面以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仅占有土地百分之二十。因此得出的结论,只有两个字:革命。因而也益增革命的信心,相信这个革命是能获得百分之八十以上人民的拥护和赞助的”。[10]

  1928年12月,在土地革命实践的基础上,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制定的第一个土地法,有着它的革命性和进步性,也有其很大的历史局限性。该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在实行该土地法的过程中,毛泽东经过调查,发现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有原则的错误。这样的规定,实际上包括没收中农的土地,这就侵犯了中农的利益,不利于联合中农。因此,1929年9月,毛泽东主持颁布《兴国土地法》时,把“没收一切土地”的规定,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样集中打击了地主阶级,团结了中农。后来,毛泽东通过调查发现,不论是《井冈山土地法》,还是《兴国土地法》中,都规定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由于长期没有确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毛泽东在1931年2月28日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的一封信中明确指示“省苏应该通令各地各级政府”,宣布分好了的田由得田人“私有”,“别人不得侵犯”“租借买卖由他自主”。从而解决了多年来没有解决的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调动了广大农民的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关于土地分配原则之一的“抽肥补瘦”原则也是毛泽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集中群众意见后提出的。毛泽东在1930年5月的寻乌调查中,发现富农抽多补少时拿出来的只是瘦田,自己把持肥田,对此贫农大不满意,认识到“解决富农问题的办法,不仅要抽多补少.而且要抽肥补瘦。”[11]因此,他在同年6月主持召开的南阳会议,通过了富农问题的决议,正确地规定应该在“抽多补少”之外加上“抽肥补瘦”的原则。

  毛泽东对土地革命路线、政策的制定和完善过程是他不断地调查,不断地将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加以研究,又形成新的认识,化为集中的意见,再到群众中去加以实施的过程。因此,可以说毛泽东的社会调查研究的过程完美地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毛泽东的社会调查研究和群众路线的统一,既把调查研究引向了更为广阔的社会实践领域,又使调查研究成为群众路线的认识基础,从而丰富了社会调查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毛泽东把群众路线贯彻于他的调查研究活动之中,也为我们进行社会调查研究和执行群众路线树立了榜样。

  注 释:
  [1]《毛泽东给周世钊的信》(1920年3月14日)载《新民学会资料》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3页。
  [2][3]《人民日报》1992年12月26日第5版《毛泽东同志调查研究拾零》一文。
  [4]《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页。
  [5]《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8页。
  [6][8]《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页。
  [7]《时代的报告》1982年第7期《毛泽东同志三下才溪》一文。
  [9]《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16—17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10]《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6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11]《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2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 作者简介:刘燕 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理论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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