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八日)
中国政府一向鼓励华侨要遵守所在国的法令,不要从事 政治活动,并且鼓励他们把他们的人力和财力为所在国的利 益服务。当然,也可能有些华侨做了些不利于印尼利益的事, 但是这和中国政府是毫无关系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中 国政府和印尼政府应该很好地合作,对他们进行教育。对华 侨包括华侨商人的正当利益应该加以保护,但是对那些不法 的、欺骗和敲诈人民的奸商则应该加以惩罚。我们在“三反”、 “五反”运动期间,就曾经对奸商严厉地惩罚过。我们现在 和新加坡还没有外交关系,如果将来建立了关系,我们也可 以对当地的华侨进行些教育工作。
根据谈话记录稿刊印。
* 这是毛泽东同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苏卡佐·维约普拉 诺托谈话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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