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 >  > 毛选著作 > 《毛泽东外交文选》 > 中国政府和外国政府 建立外交关系的原则*

中国政府和外国政府 建立外交关系的原则*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9-06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本日在首都就职,
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接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74〕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
……。同时决议: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
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
建立外交关系。

                             根据一九四九年十月二日
                             《人民日报》刊印。


    *  这是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人民政府公告》的节录。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关键字:  
收藏本文】 【推荐好友】 【打印本文

   相关文章:
·苏联的政策是声东击西*
·解决中日复交问题还是靠自民党的政府*
·关于三个世界划分问题*
·同希思的谈话*
·注 释
·后 记

 声明:刊登此文章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