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一
即送康生〔3〕同志:
在最后一页上有一点小的修改〔4〕,请酌定。
毛 泽 东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二时
根据手稿刊印。
二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些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认识上有错误观点的人,在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反面教育之下,我们相信,有很多人会改变过来。对此,我们寄予很大的希望。
根据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有毛泽东修改件)
注 释
〔1〕 人民日报编辑部、红旗杂志编辑部《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一文,在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一九六三年第二十二期发表。
〔2〕 本篇(一)是毛泽东在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定稿第一页上写的批语。(二)是毛泽东对这篇文章定稿的修改。
〔3〕 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4〕 即本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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