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当前位置: >  > 毛选著作 >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 第十卷 > 对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粮食问题的报告〔1〕的批语

对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粮食问题的报告〔1〕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9-02

                                (一九六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印发各同志〔2〕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交财贸办公室斟酌修改。

                                                         毛 泽 东

                                                        七月三十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关于粮食问题给毛泽东、中共中央的报告。报告说,我们根据中央《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的精神,研究了粮食工作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认为要巩固集体经济,进一步调动全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争取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除了必须动员和集中全党全国的力量,支援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以外,还必须在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和兼顾城乡人民生活的原则下,继续适当地减轻国家对农民的粮食征购任务,并且把粮食征购任务在一定水平上固定一个时期。这是粮食工作方面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方针性的问题。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二年度粮食收支的情况。二、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三年度的粮食收支计划。三、关于调整今后粮食征购任务的方案。四、今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关于方针、政策共讲了十点:(一)继续实行少购少销、收(包括进口)大于支的方针。(二)集中主要力量,支持粮食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首先是大力支持主要产粮区的恢复和发展。(三)从销于农村的粮食中,挤出一部分来增加对经济作物区的粮食供应,合理地提高经济作物换购粮食的比例,支持经济作物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四)大力支持国营农场,切实整顿国营农场,使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能够逐年向国家提供越来越多的商品粮食和经济作物。(五)有领导地、适当地开放农村粮食自由市场。(六)继续执行国家关于农业税负担三年不变的规定。(七)争取逐年增加一点国家粮食库存,以便应付可能发生的特大自然灾害和突然事变。(八)进一步加强国家关于粮食管理的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制度。(九)取消公社、生产大队提取机动粮、自筹粮的办法。(十)认真负责地、切切实实地加强粮食部门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这个报告和中央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中共中央于九月二十三日作出关于粮食工作的决定,以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2〕495号发给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总政治部。

〔2〕 指当时正在北戴河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同志。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关键字:  
收藏本文】 【推荐好友】 【打印本文

   相关文章:
·在莫文骅〔1〕关于协助工业部门训练政治干部的报告上
·给胡志明〔1〕的复信和关于复信的批语
·对希尔斯曼演说的几点看法一文的批语
·关于加强宗教研究问题的批语〔1
·毛泽东等祝贺古巴解放五周年的电报
·七 律 吊罗荣桓〔1〕同志

 声明:刊登此文章是为了更好地宣传、弘扬毛泽东思想,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