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一日) 洛甫: 二十号及二十五号信均到。 甲、关于红军靠近外蒙的根本方针,我是完全同意的。 因为这个方针是使中国革命战争,尤其不久就要到来的反日 民族战争,取得更加有力量与更加迅速发展的正确方针。我 不同意的是时间与经路问题。第一,红军目前必须增加一万 人,在四个月内,我们必须依据陕北苏区,用空前努力达此 目的。第二,最好是走山西与绥远〔2〕的道路,这是用战 争用发展用不使陕北苏区同我们脱离的方针与外蒙靠近。为 完成上述两种任务,我想有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够了。所以 我们应在明年夏天或秋天与外蒙靠近,目前应立即开始组织 蒙民游击队。 乙、反蒋抗日统一战线的策略内容及具体的口号与纲领 完全同意,宣言〔3〕请立发。 丙、对富农策略的转变基本同意,但决议〔4〕上应指 出,当斗争发展、贫农中农要求平分富农土地时,党应赞助 这一要求。富农可与贫农中农分得同等土地,过去分坏田的 原则是不对的;但富农土地完全不动的原则,在苏区尤其在 南方苏区也是不对的。在土地问题上,对富农策略同对中农 应该有一点区别。农村中的党应善于领导与监督富农,严防 为富农所领导。要指出当斗争深入时富农必然转入地主阵线, 这是中国半封建富农阶层的特点。对有劳动力又破产了的小 地主阶层,在群众同意下应按富农待遇。 丁、这里已经实行对俘虏官一律不杀、优待释放的政策。 我给董英斌的信〔5〕已普遍发表,现正进行广泛瓦解白军 的工作。 戊、我或于数日后回后方一行。 泽 东 一号二十四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给洛甫(张闻天)的信。 〔2〕 绥远,旧省名,辖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 一九五四年撤销。 〔3〕 指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华苏维埃共和 国中央政府、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抗日救国宣言。 〔4〕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六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 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 〔5〕 指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毛泽东给国民党 军西北“剿匪”总司令部第二路第七纵队(第五十七军)司 令董英斌的信。信中申明:(一)东北军不打红军,红军亦 不打东北军;(二)凡愿抗日反蒋者,不论过去打过红军与 否,红军愿与订立条约一同打日本打蒋介石;(三)红军优 待东北军官兵,不但一律不杀,且分别任职或资遣回队,负 伤官兵均照红军伤员一体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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