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一)据报,孙连仲〔2〕残部已于二十三日退出东韶, 向宜黄逃跑,朱绍良〔3〕部三师亦经广昌向南丰逃走。 (二)方面军决取捷道先敌占领南丰城,如敌(毛许胡 〔4〕)尚在我右后方时则截击之。 (三)第三军团为左路军,应于明(二十五号)日由现 在地出动,分三天半行程,经吴村、洽村、三坑向南丰前进, 相机占领南丰城。到达南丰后,主力应控置于市山街〔5〕 附近待命行止。并应派出一师兵力为先遣队,分三天行程, 先期赶往南丰,限二十七日到达南丰城附近,攻击该城,相 机占领之,掩护我军主力之开进。 (四)第一军团为右路军,按三、四军、总直及十二军 之次序,于明晨四时由现在地(麻田、南团、上潮)出动, 分三天半行程,经洛口、严坊、苦竹、甘竹、枫林、磨刀渡 向南丰前进。到南丰城附近时即在瑶浦一带布置宿营,待命 行止。第三军亦应派兵一师为先遣队,分三天行程,限于二 十七号到达南丰城附近,掩护我军主力开进。 (五)三十五军应于二十六号到达东韶待命,各部大行 李归该军掩护。各部大行李限于二十八日一起开来东韶待命。 (六)随营学校及红色警卫团(缺第四连)归回中革军 委直接指挥,开往河西。 (七)各路军每日到达宿营地时应相互取得联络,先遣 队须特别注意侦察敌情,随时飞报来部(每日行进预定表另 发)。 (八)总司令部随右路军在第四军后第十二军先头行进。 右令 注意:各路先遣队务须先敌赶到南丰城而占领该城,布 置警戒,互取联络,待主力之到达,不得放弃该城。两先遣 队以先到南丰城之师长、政委指挥之,如毛许胡三逆已先占 该城,先遣队亦应向之攻击。
红军第一方面军由南团附近开进行程预定表 一九三一年五月于南团
┏━┳━━━━━━┳━━━━━━━━━━━━━━━━┓ ┃ ┃左 路 军 ┃ 右 路 军 ┃ ┃ ┣━━━┳━━╋━━━┳━━━┳━━┳━━┳━━┫ ┃部┃先遣队┃本队┃先遣队┃第三军┃第四┃总直┃第十┃ ┃队┃(三军 ┃(三 ┃(三军 ┃(缺一 ┃军 ┃属队┃二军┃ ┃区┃团之一┃军团┃之 一┃师) ┃ ┃ ┃ ┃ ┃分┃师) ┃缺一┃师) ┃ ┃ ┃ ┃ ┃ ┃ ┃ ┃师) ┃ ┃ ┃ ┃ ┃ ┃ ┗━┻━━━┻━━┻━━━┻━━━┻━━┻━━┻━━┛
┏━┳━━━━━━┳━━━━━━━━━━━━━━━━┓ ┃ ┃左 路 军 ┃ 右 路 军 ┃ ┃ ┣━━━┳━━╋━━━┳━━━┳━━┳━━┳━━┫ ┃二┃由东韶┃由南┃由麻田┃由麻田┃由南┃由布┃由上┃ ┃十┃到洽村┃团到┃经洛口┃经洛口┃团经┃元经┃下潮┃ ┃五┃(70里)┃吴村┃到苦竹┃严坊到┃洛口┃南团┃经南┃ ┃日┃ ┃乌溪┃(70里)┃脑源附┃到严┃洛口┃团洛┃ ┃ ┃ ┃一带┃ ┃近 ┃坊 ┃到严┃口到┃ ┃ ┃ ┃(40 ┃ ┃(55里)┃(50 ┃坊 ┃严坊┃ ┃ ┃ ┃-50 ┃ ┃ ┃里) ┃(55 ┃(65 ┃ ┃ ┃ ┃里) ┃ ┃ ┃ ┃里) ┃里) ┃ ┗━┻━━━┻━━┻━━━┻━━━┻━━┻━━┻━━┛
┏━┳━━━━━━┳━━━━━━━━━━━━━━━━┓ ┃ ┃左 路 军 ┃ 右 路 军 ┃ ┃ ┣━━━┳━━╋━━━┳━━━┳━━┳━━┳━━┫ ┃二┃京溪山┃洽村┃由苦竹┃由脑源┃由严┃同左┃同左┃ ┃十┃ (65) ┃(40)┃经甘竹┃经苦竹┃坊经┃ ┃ ┃ ┃六┃ ┃ ┃罗坊白┃到甘竹┃苦竹┃ ┃ ┃ ┃日┃ ┃ ┃舍到枫┃ (65) ┃到甘┃ ┃ ┃ ┃ ┃ ┃ ┃林 ┃ ┃竹 ┃ ┃ ┃ ┃ ┃ ┃ ┃(90) ┃ ┃(70)┃ ┃ ┃ ┗━┻━━━┻━━┻━━━┻━━━┻━━┻━━┻━━┛
┏━┳━━━━━━┳━━━━━━━━━━━━━━━━┓ ┃ ┃左 路 军 ┃ 右 路 军 ┃ ┃ ┣━━━┳━━╋━━━┳━━━┳━━┳━━┳━━┫ ┃二┃占领南┃三坑┃经下洋┃经罗坊┃同左┃经罗┃到枫┃ ┃十┃丰城 ┃(45)┃占领南┃白舍枫┃(70)┃坊白┃林 ┃ ┃七┃(30)或┃ ┃丰城如┃林到磨┃ ┃舍到┃(50)┃ ┃日┃攻击该┃ ┃已到敌┃刀渡附┃ ┃枫林┃ ┃ ┃ ┃城 ┃ ┃攻击之┃近 ┃ ┃附近┃ ┃ ┃ ┃ ┃ ┃ (40) ┃ (70) ┃ ┃(50)┃ ┃ ┗━┻━━━┻━━┻━━━┻━━━┻━━┻━━┻━━┛
┏━┳━━━━━━┳━━━━━━━━━━━━━━━━┓ ┃ ┃左 路 军 ┃ 右 路 军 ┃ ┃ ┣━━━┳━━╋━━━┳━━━┳━━┳━━┳━━┫ ┃二┃占领南┃市山┃占领南┃经下洋┃同左┃经磨┃同左┃ ┃十┃丰城 ┃街 ┃丰城 ┃到瑶浦┃ ┃刀渡┃ ┃ ┃八┃ ┃(40)┃ ┃附 近┃ ┃下洋┃ ┃ ┃日┃ ┃ ┃ ┃ (70) ┃ ┃到瑶┃ ┃ ┃ ┃ ┃ ┃ ┃ ┃ ┃浦 ┃ ┃ ┃ ┃ ┃ ┃ ┃ ┃ ┃(40)┃ ┃ ┗━┻━━━┻━━┻━━━┻━━━┻━━┻━━┻━━┛
注意:各部非万不得已,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如万不得 已不能赶到预定地点时,须迅速报部并通知各友军。 总司令 朱 德 政治委员 毛泽东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油印件刊印。
注 释
〔1〕 这是一九三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二十三时毛泽东 和朱德在江西宁都县南团发出的红军第一方面军命令。 〔2〕 孙连仲,当时任国民党军第二十六路军总指挥 兼第二十五师师长。 〔3〕 朱绍良,当时任国民党军第六路军总指挥。 〔4〕 毛许胡,指毛炳文、许克祥、胡祖玉,当时分 别任国民党军第六路军第八师、第二十四师和第五师师长。 〔5〕 市山街,村名,位于江西南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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