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一年一月一日)
(一)敌谭道源师〔2〕(全师六团)主力在源头、上 下潮一带,其先头(约两团)进至树陂。许逆克祥部〔3〕 (两团)现仍在洛口,毛逆炳文部〔4〕(四团)先头已于 三十日到宁都县城。(其余敌情详谍字第十三号通报) (二)方面军决以全力扑灭谭师。 (三)二路军〔5〕任官岭下、芦峰岭以北地区之攻击, 应以主力抄过油榨陂占领廖坊以北高地一带,向源头、上潮 之敌猛攻前进,须于明(二)日正午十二时到达目的地开始 攻击。 第三军任树陂以西地区之攻击,应占领布头西端四百米 标高高地(用第三军第二次及三军团第一次测绘之小布附近 略图)亘于洋参窝之线,向树陂之敌攻击,须于明(二)日 午前十时到达目的地,开始攻击,诱敌注意树陂正面。 第十二军任大元里以西地区之攻击,应由现在地经拨云 亭、上茶元、油麻江迂回至大元里,向下潮攻击前进(须以 一部沿大元里西端羊石寨高地攻击),须于明日正午十二时 到达目的地开始攻击。 (四)总司令部明日进至西山指挥。 注意〔6〕: (1)此次战争关系全局,各官兵须不惜任何牺牲,达 到最后胜利之目的。 (2)第三军须特别努力构筑工事,以支持正面之阵地。 (3)胜利后须注意收缴敌之军旗及无线电机,无线电 机不准破坏,并须收集整部机器及无线电机务员、报务员。 缴获敌之经理处款项不准分散,纸票不准焚毁,须一律缴部。 (4)战后俘虏兵与伤兵之处置,均由各军负责办理。 右令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 这是一九三一年一月一日二十二时毛泽东和朱 德在江西宁都县南林发出的红军第一方面军胜字第一号命令。 〔2〕 谭道源师,指国民党军第九路军第五十师,师 长谭道源。 〔3〕 许克祥部,指国民党军第六路军第二十四师, 师长许克祥。 〔4〕 毛炳文部,指国民党军第六路军第八师,师长 毛炳文。 〔5〕 二路军,指红军第一方面军专门派出迷惑敌人 的部队。 〔6〕 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四二年编印的 《军事文献》在此件注意中还有“(5)各军小行李及卫生队 自己处理”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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