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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转发广东省委关于农村“三反”问题的两个文件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31

(一九六○年六月十四日)
上海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现将广东省委关于“三反”问题的两个文件[1],发给你们。中央认为

广东省委提出来的问题和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办法是正确的,可供各地参考。



                     中  央

                  1960年6月14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指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一九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关于搞

好农村“三反”彻底改进干部作风的意见和广东省委六月四日关于农村“三

反”一定要大获全胜的报告。陶铸说,从我这次在汕头地区了解到的一些情

况看,总的说来这一地区今年的情况是好的,但是近一二年来,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的坏作风,在相当多的干部中大为滋长了,一部分公社

以下干部的贪污腐化、铺张浪费、违法乱纪、强迫命令等行为,更是发展到

了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根据中央首先搞好农村三级干部“三反”的指示,

我省农村的“三反”运动已全面展开。为什么首先要在农村搞“三反”?我

认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公社化以后,生产关系大改变,而公社的上层建筑却没

有适应这种改变,公社干部的觉悟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极不适应。这次“三反”

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搞好这次“三反”的关键,在于放手发动群众。方针

是:发动群众大鸣大放,领导上积极为群众撑腰,把坏人坏事彻底揭发出来,

边揭发边处理。运动一开始,首先要向群众公开宣布,这次“三反”是整干

部的作风,他们有权利批评和揭发干部的问题,清查各种帐目,公社各级领

导对群众绝对不允许打击报复;其次要向群众讲清楚,涉及到群众占一点小

便宜的问题,一律不予追究;再次要对干部反复交代政策,促使有贪污行为

和瞒产私分多得的人及早坦白,并退出贪污和私分的物款,对这样做了的人

处理从宽,否则加重处分。公社干部不准单独搞食堂,要和社员一道吃饭,

认真办好社员食堂。公社各级干部必须立即按规定参加劳动。在运动中,要

特别注意审查“三反”的领导核心,贯彻阶级路线,依靠贫下中农、雇农积

极分子。这次运动,对绝大多数干部,主要是教育提高,领导上要很好掌握

政策,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解放与保护多数。处理面应控制在干

部总数的百分之三以内,同时要吸收一批在运动中表现较好的骨干分子参加

公社各级领导核心。我认为“三反”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此严重,省、地、

县委都有责任。近两三年来我们的工作作风不深入,光靠开会、发文件、办

刊物、要数字来指导工作,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东西相当多,这是应该承

认的。今后除对公社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整风外,最彻底的办法是改善省、地、

县三级的领导作风。特别是县一级,必须深入到公社、大队、小队中去,进

行具体的领导,以身作则,影响教育各级干部。我建议从现在起到一九六二

年,要立即恢复土改和合作化时与下面干部、群众“三同”的作风。除省委

已规定省委同志每年保证有四个月在下面外,地委同志应有六个月在下面,

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委委员、五分之四的县委常委、县委书记都要有七个月在

下面。广东省委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一、目前农村“三反”运动正在顺利展

开,情况很好,但也有少数地区运动不深不透,需要补课。省委认为,现在

必须继续加劲,使运动大获全胜。关键是要开好以小队为单位的社员大会,

让群众鸣放深透,把干部作风整好。二、坚决转变作风。这是关系到人民公

社制度能否巩固提高,生产能否飞跃发展的严重问题。目前转变作风的中心

一条是走出办公室,跳出会议圈子,打掉官气,到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去,特

别是到落后地区和落后队去,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为了彻

底转变作风,希望各地根据省委颁发的农村工作干部守则十二条,制定自己

的干部守则,作为纪律。同时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必要的制度,堵塞漏洞,

使管理工作跟上去。三、全力办好食堂,这应作为“三反”整改的中心。办

好食堂最重要的是干部一律参加食堂,坚决依靠贫下中农。县、社、大队、

小队四级领导,均应派出较强的干部亲自抓生活;粮食统一由大队管理,按

月发到食堂;食堂用地每人平均要有一分左右;食堂必须有集中吃饭的饭厅。

四、突击扩种杂粮。要把一切能种的土地都种上,并利用现有耕地间种、套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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