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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央关于重新建立手工业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30


对中央关于重新建立手工业
管理机构的指示稿[1]的批语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二日)

  刘、周、彭真、一波[2]阅,尚昆[3]办。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一

九五九年六月十日送审的这一中央指示稿说,手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

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注意恢复和发展,必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

责进行工作。为此,中央决定在轻工业部之下,重新建立全国手工业管理总

局(和手工业合作总社合并成立),各省、市、自治区在工业厅之下建立手

工业管理局,各专署、县也应建立相应专门机构。有经验的管理手工业干部

必须归队,以加强手工业管理。



  〔2〕 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

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一波,即薄一波,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

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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