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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关于西藏问题决议稿的批语[1]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30

毛泽东
(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



即送彭真同志:



  第二页上有一点修改[2]。



                    毛 泽 东

                 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一时半



                 二



  彭真。略有修改[3]。



                    毛 泽 东

                    四月廿八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本篇(一)写在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

(初稿)上;本篇(二)写在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彭

真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夜送审的决议修改稿上。



  〔2〕 决议初稿第二页讲到:“中央人民政府直至叛匪向拉萨人民解

放军驻军发动进攻以后,才命令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命令人民解放军讨平

叛乱。”毛泽东修改为:“中央人民政府直至叛匪向拉萨人民解放军驻军发

动进攻以后,才命令人民解放军讨平叛乱,才命令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

并在旁边批示:“解散政府应放在讨平叛乱之后”。



  〔3〕 毛泽东对决议修改稿主要是作了个别文字的修改。



第227-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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