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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红旗》杂志第一期中错别字的批语

作者:   来源: 点击:: 日期:2005-08-29


(一九五八年六月四日)
陈伯达[1]同志:



  第四页第三行多了一个“的”字[2]。其他各篇,可能也有错讹字,应

列一个正误表,在下期刊出[3]。



                    毛 泽 东

                     六月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 陈伯达,当时任《红旗》杂志总编辑。



  〔2〕 《红旗》杂志第一期刊载毛泽东《介绍一个合作社》一文,文

中说:“大字报是一种极其有用的新式武器,城市、乡村、工厂、合作社、

商店、机关、学校、部队、街道,总之一切有群众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已

经普遍使用起来了的,应当永远使用下去。”后面这一句中,多排了一个

“的”字。



  〔3〕 一九五八年七月一日出版的《红旗》杂志第三期刊登了一则

“更正”,对《红旗》第一期和第二期上的一些错讹之处分别进行了订正。

其中包括毛泽东《介绍一个合作社》一文中多排的一个“的”字。



第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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